按照《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事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培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我院被确定为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的确定对于我院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科研处)